Q:期中考、期末考請假,應如何辦理?
學生因病住院或不可抗力事故未參加期末考試,得依學生請假規則辦理請假;經請假核准者,得補考一次。補考時間與命題方式等由任課教師自行訂定。
補考學生應於任課教師規定時間參加補考,並於含請假日起 3 週內完成補考,未如期參加補考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行補考。
學生補考成績,請假類別為公、喪、產與住院病假者,按實得成績計算,餘以八折計算。
Q:對成績有疑慮,該如何辦理?
可以先洽詢老師,看是否有登錄錯誤。
如果仍有質疑,至遲應於次學期開學前十四日內,填寫「學期成績複查申請表」,交至註冊課務組彙辦,逾期不予受理。
Q:延修生有無1/2(2/3)之虞?
依本校學則,全學期修習科目在八學分(含)以下者,不受1/2(2/3)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