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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相關問題

Q:如何申請休學、退學?

辦理時間:行事曆所定期末考週前提出申請。
辦理流程:
1.列印並填妥申請書:本校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一組/學生表單下載
2.至註冊課務一組登記(學士班務必請家長於申請書上簽章)。
3.至各單位進行簽核。
4.申請書交回註冊課務一組呈核。


Q:休學可以休多久?

每次休學申請最多為 2 學期,累計休學最多 4 學期;兵役、懷孕、育嬰除外。


Q:學期中辦理休學,成績怎麼計算?

該學期的選課或成績記錄皆取消,不列入計算。


Q:如何申請休學證明書?

1. 申請通過審核後,於申請當學期內至校務系統自行列印留存。 2. 非申請當學期內無法列印時,請洽註冊課務一組。


Q:續休要何時辦理?

如擬繼續休學者,須於應復學該學期本校行事曆規定之註冊繳費截止日之前重新申請休學。逾期者須於完成繳費註冊後,始得再申請休學。


Q:辦理休學、退學可以退費嗎?

詳細資訊請見財務處網頁:http://acc.usc.edu.tw/


 Q:如何辦理復學手續?

於復學之學年期間(上學期6月;下學期12月)至註冊課務一組公告查看復學注意事項。
1.網路填寫復學意願 2.繳註冊費 3.選課(復學生修讀課程與學分以入學年度之課程與學分為準)


Q:如何提前復學?

學生在休學期間,因休學原因消滅者,得在每學期開學前申請提前復學,但不得於學期中途申請復學。
提前復學流程: 
(1)填表:填寫提前復學表單。 
(2)來信 :Email告知註冊課務一組,以恢復學籍 (class@g2.usc.edu.tw)。
(3)選課:依每學期註冊選課作業要點時程進行選課。 
(4)繳費:請於每學期繳費截止日前完成。 


Q:如何申請轉學修業證明書?

請注意:轉學修業證明書需完成退學(離校)申請後方能申請。
1. 投幣機申請:(1)至警衛室旁繳費機繳費 (2)持收據至註冊課務一組申請
2. 臨櫃申請:(1)至出納組繳費 (2)持收據至註冊課務一組申請
3. 網路申請:(1)臺北校區校友文件申請系統 


Q:請問延畢生有要辦理什麼資料嗎?

延畢生無需辦理特別手續,只需於次學期依規定完成選課、繳費、完成註冊程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