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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退學、缺曠課致學期成績零分規定

發佈日期 : 2023-11-30
 
一、學業退學規定:
  ※適用學制:日間學士班、進修學士班、學士二年制在職專班
 (1)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休學前後學期視同連續)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者,應令退學。
 (2)僑生、外國學生、海外回國升學之蒙藏生、原住民族籍學生、派外人員子女學生及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之大學運動績優學生,
    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休學前後學期視同連續)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應令退學。
 (3)若為轉系生,於不同學系(學位學程)間之紀錄合併計算。
 (4)身心障礙學生、全學期修習科目在八學分(含)以下者,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
  ※學期成績查詢路徑:校務資訊系統 → 登入 → 教務資訊模組 → 教務資訊系統 → 成績作業SD0101-歷年成績查詢
   可從每學期之【修習學分數】及【實得學分數】確認該學期獲得學分數狀況
 
二、因缺曠課致學期成績零分規定
  學生任一科目缺曠課時數,達該科該學期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該科學期成績以零分計
   ※適用所有學制學生
   ※缺曠查詢路徑:校務資訊系統 → 登入 → 教務資訊模組 → 教務資訊系統 → 課務作業 → SC0108-出缺勤記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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