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抵免系統操作說明
(一)抵免前請先詳閱抵免規定說明 | ||||||||||||||||||||
※請依入學管道查看說明(點擊展開/再次點擊可收起)※ 轉學生/轉系生
多元培力
學士二年制在職專班
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
日間學士班/進修甄試入學/進修申請入學
★ 修習本校開設之暑期先修課程 (請直接點選至該頁面瀏覽抵免操作說明) |
(二)抵免填寫基本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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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擬抵免以下學科者,必須上傳課程大綱:
【選修別為:校必、通識】
![]() 【下列學系(所)之專業課程--院必、系必、系選】
音樂學系、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學系、餐飲管理學系、法律學系
建築設計學系、媒體傳達設計學系、服裝設計學系、工業產品設計學系、資訊科技與管理學系
二、非上述學科:原校科目名稱與本校科目名稱不同時才需要上傳課程大綱
三、修習本校開課之暑期先修課程:無須上傳課程大綱
上傳步驟:新增抵免→填入原校修習及格之課程資訊→確定→維護抵免→編輯→原校課程大綱「補充」→選擇檔案→上傳存檔
※僅可上傳1個檔案,檔案名稱請命名為【原校科目名稱-課程大綱】,例如:中文應用文及寫作(一)-課程大綱
圖示 (點擊展開)![]()
※新增抵免時,選擇下一頁之前,務必先勾選已填寫抵免科目,並按確定。 ※若上傳之成績單非同一所學校,務必於抵免操作時,「原校名稱」欄位選擇正確校名,避免審核單位無法找到對應科目審核。 ※如填寫過程需修改/刪除/多抵一/學分數非整數等狀況,請選擇對應項目查看說明※ |
1. 先抵校必/院必/系必/本系選修 |
系統預設會帶出所屬學系之「應修+選修科目」(校必/院必/系必/本系選修),於欲申請抵免之科目「打勾」並填入原校修習及格之課程資訊,如欲換頁,請務必先按「確定」進行存檔。 ◎回到【上傳課程大綱說明】
圖示 (點擊展開) |
2. 再抵通識興趣自選八大領域課程(僅適用學士班) |
所屬學系之「應修+選修科目」已確定無需抵免之課程後,即可找是否有可抵免之通識興趣自選(八大領域)課程。 選擇八大領域類別→查詢→勾選欲抵免科目→填入原校修習及格之課程資訊→確定 ◎回到【上傳課程大綱說明】
圖示 (點擊展開) |
3. 最後抵非本系之一般選修 |
「應修+選修科目」、「通識興趣自選(八大領域)課程」都抵了後,就可以看看是否有外系選修可抵。 清空開課系所/選修別/系群組領域/八大領域/組別代號→利用課程名稱關鍵字查詢,找尋合適課程,勾選欲抵免科目→填入原校修習及格之課程資訊→確定 圖示 (點擊展開) |
(四)維護抵免 |
1. 修改 |
維護抵免→編緝→將欲修改科目之「修改欄位打勾」→修改 原校學分數 or 分數 or 校名→存檔 |
2. 刪除 |
※非多抵一狀況:維護抵免→編緝→將欲刪除科目之「刪除欄位打勾」→存檔
※多抵一狀況:如欲刪除多抵一科目(例如:原校科目名稱「心理學(一)」2學分及「心理學(二)」2學分,合計抵免本校科目「心理學」3學分) 維護抵免→編緝→將「心理學(一)」及「心理學(二)」之「刪除欄位打勾」→存檔 注意:同一抵免學科,若只勾選一門原校科目,另一門原校科目也會一併刪除。
圖示 (點擊展開) |
完成抵免後,務必:提交抵免申請→確認所有抵免科目皆正確無誤 (學分數/分數是否填寫正確、原校名稱是否選擇正確、是否有科目填寫後未按確認而遺漏抵免、是否依規定上傳課程大綱) →按提送抵免申請 |
請於八月底前,至校務系統→教務資訊模組→教務資訊系統→成績作業→SD0103-成績與四年計畫對照查詢→確認所有抵免科目(含學分數)是否正確
※若審核狀況為「不核准」: ★可於課程資訊→SC0120-學生學分抵免申請→維護抵免查看不核准原因。
★若為多抵一學科,其中一門原校科目不符合抵免規定,則兩門原校科目皆視為不核准。
(1) 如原校成績單上沒有可替換之科目,則不需提出修改 →完成抵免,僅需至SD0103-成績與四年計畫對照查詢,確認所有抵免科目(含學分數)是否正確
(2) 如原校成績單上有可替換之科目,欲修改:※不核准原因可能為「填錯分數/選錯原校名稱/開課單位所述不核准狀況」,請一律重新填寫抵免科目。 請依(二)抵免填寫基本說明(或點選右下方至對應項目查看說明),針對不核准科目,重新填寫抵免科目→於維護抵免確認填寫資料是否正確 →完成修改及抵免。 如抵免有任何異動(新增/修改),因異動後開課單位須再次進行審核,請於八月底再至SD0103-成績與四年計畫對照查詢,確認所有抵免科目(含學分數)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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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後確認抵免結果 |
請於9月11日~9月18日至校務系統SD0103-成績與四年計畫對照查詢,確認抵免科目是否正確。 如有錯誤或需增補抵免,請於9月18日前至註冊課務一組辦理,逾期視同抵免資料無誤。 ※學生獲准抵免後,每學期所修學分數仍應達該學期修習下限學分規定。 ※抵免學分數達可提高編級/須補填寫說明書/須補大學部學分數確認表者,請於註冊課務組通知後,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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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提交 |
本校應屆畢業學碩士一貫生經考試錄取碩士班之新生:請務必填寫本表「」並上傳至本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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