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實踐大學113學年度暑期開班施行注意事項及繳費相關作業說明

發佈日期 : 2025-04-29

公告113學年度暑期開班施行注意事項及繳費相關作業說明

一、本要點依據本校「暑期開班授課實施辦法」辦理。
二、113學年度暑期班報名採網路即時選課經註冊課務一組審核後公告結果,審核通過者
        
依公告規定時間內採臨櫃ATM匯款台灣Pay方式完成繳費
          預開科目預訂於114/5/8(週三)告,相關時程請參閱實踐大學113學年度暑期班行事曆」
          
外校學生採用線上登記表單-網路登記選課

三、暑期班報名資格:

(一)必修科目不及格者。
(二)因轉學、轉系須補修轉入年級前之科目者。
(三)修習輔系、雙主修須補修其規定的必修科目者。
(四)由各院、系()、學位學程視其教學發展需要,經專案核准開設之科目。
(五)校外或境外實習課程。
(六)國際學者蒞校開設之國際交流課程。
 前項第五款有關校外或境外實習課程之開設要點,另訂之。
四、已符合畢業資格、已達退學標準或休學之學生,不得修習暑期所開課程。
五、學生修習暑期所開課程,每期不得超過九學分。
六、暑期班開課科目人數規定:
「實踐大學暑期開班授課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暑期班每期開課的科目,上課人數須達十五人以上(含他校跨校修習學生),方得開班;
若未達十五人且修課學生同意分攤十五人之學分費,得以開班。(數以實際完成繳費者,僅網路選課未完成繳費者視同無效)
 

註冊課務一組謹上4/29

02-2538-1111分機2111